broken image
broken image
  • 首页
  • 走进双隆 
    • 关于双隆
    • 企业文化
    • 双隆荣誉
  • 双隆视界 
    • 双隆动态
    • 全景双隆
    • 双隆公告
  • 双隆产品 
    • 产品系列
    • 投资理念
  • 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募
  • …  
    • 首页
    • 走进双隆 
      • 关于双隆
      • 企业文化
      • 双隆荣誉
    • 双隆视界 
      • 双隆动态
      • 全景双隆
      • 双隆公告
    • 双隆产品 
      • 产品系列
      • 投资理念
    • 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募
    登录
    broken image
    broken image
    • 首页
    • 走进双隆 
      • 关于双隆
      • 企业文化
      • 双隆荣誉
    • 双隆视界 
      • 双隆动态
      • 全景双隆
      • 双隆公告
    • 双隆产品 
      • 产品系列
      • 投资理念
    • 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募
    • …  
      • 首页
      • 走进双隆 
        • 关于双隆
        • 企业文化
        • 双隆荣誉
      • 双隆视界 
        • 双隆动态
        • 全景双隆
        • 双隆公告
      • 双隆产品 
        • 产品系列
        • 投资理念
      • 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募
      登录
      broken image

      关于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缴增值税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

       

      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 1日起缴增值税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6]140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财税[2017]56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月 1日起,私募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 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

      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本基金委托财产承担。管理人将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基于客观、准确的原则,结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相关法规,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设立合理的估值机制进行核算,并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将从基金财产中予以扣除,从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可分配收益减少。对于持有存量产品的投资者,其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从 2018 年 1月 1日起亦可能略有影响。

      如后续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变化,按国家最新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758628,或至本公司网站 solon.cn 获取相关信息。

       

      上海双隆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公告
       回到主页
      Cookie的使用
      我们使用cookie来改善浏览体验、保证安全性和数据收集。一旦点击接受,就表示你接受这些用于广告和分析的cookie。你可以随时更改你的cookie设置。 了解更多
      全部接受
      设置
      全部拒绝
      Cookie设置
      必要的Cookies
      这些cookies支持诸如安全性、网络管理和可访问性等核心功能。这些cookies无法关闭。
      分析性Cookies
      这些cookies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访问者与我们网站的互动情况,并帮助我们发现错误。
      首选项Cookies
      这些cookies允许网站记住你的选择,以提供更好的功能和个性化支持。
      保存